我知道他的笑能照亮全世界,
但我不知道的是,那笑容是否有天會為我展現……

明亮愛情新風貌
金石堂.博客來排行榜新銳作家 袁晞 暖心童話力作!
 

「身為公主──尤其是一位專業的公主,
隨時隨地都應該做好跟豬頭富二代聯姻的心理準備──」
「等、等一下,話不是這麼說的吧?!」
「那不然,豬頭富二代跟愛錢窮駙馬妳隨便挑一個好啦。」
「難道我就不能談場正常的戀愛嗎?」

 

袁晞《別叫我公主》新書首發博客來網路書店獨家贈品.送完
由知名繪師 哈尼正太郎 精心繪製
馬卡龍甜美風限量信紙組,內含信封2枚、信紙6張。
信封尺吋:9.7cm*14.7cm
信紙尺吋:18cm*14.2cm

PROM0022

 

【內容簡介】

我人生第一次的告白是在十五歲那年,
對方只是默默收下告白禮物,注視著我,
彷彿怕我有什麼懸念似地這麼說──
「很抱歉,我這輩子都不會喜歡妳。」
結果我很堅強地沒有大哭,只有跑走。 

大學畢業後,整天在家養尊處優當公主的我,
突然被掌控百億財富的奶奶丟出家門,
她要我「好好看看這個世界是怎麼運作」的,
沒有支票本只有簽到本,沒有信用卡只有悠遊卡的我,
被迫在龐大的集團總部裡打雜送文件,
公司裡唯一認識的,只有當年那個不但狠狠打槍我人生初告白、
還放話一輩子都不會喜歡我的大壞蛋──

只是自尊不能當飯吃,更不能當薪水,
身為落難公主的我,終究還是不得不投靠這個大壞蛋……

 

【作者簡介】袁晞

Old Fashion、玫瑰及貓愛好者,
偶爾易感,偶爾冷淡,不定時人格分裂。
生活白痴,腦筋不好,很早起的夜貓子。

日常就是,忙裡偷閒,看電影,被貓玩。

 

著有:《戀人未滿》、從情書開始、《王子不戀愛、《初戀,Never End

臉書:袁晞.Love's Style

 

【哪裡買】
bookskingstoneeslitetaaze
kinokuniyasanminireadpchome

 

【延伸閱讀】

 

【內容試閱】

楔子

我人生第一次的告白是在十五歲那年,對象是比我大兩歲,司機大叔的兒子。
地點是車站廣場的大聖誕樹前,旁邊工作人員正架著超高梯子要在聖誕樹頂擺上金色星星。
時間是晚上九點半,補習班剛放學,因此附近應景的聖誕燈飾幾乎都已亮起,在文具店店門前擺著臨時攤車販售聖誕卡,同時還播著Last Christmas之類的必備歌曲。在那棵一看就覺得裝飾過度的聖誕樹下,圍著厚厚的圍巾,我和對方同時呼出了淡淡白霧。
告白時很有種地學著某本小說說了「雖然喜歡但沒有要交往」這種胡說八道的話,然後把一條實在很醜不過是本姑娘歷盡千辛萬苦親手織完的圍巾和手做卡片送給對方。
而對方看也沒看就把禮物收下,靜靜地,沉沉地望著我,過了好久好久才點點頭,給了我四個字──
「我知道了。」
然後,在除了沒有下雪之外像極了動畫般的美麗冬日裡,他彷彿怕我留下什麼懸念似的,以極嚴肅正經、絲毫不容懷疑的口氣補了一刀,不,一句──
「很抱歉,我這輩子都不會喜歡妳。」
「噢。」我呆了幾秒,然後再花了幾秒理解他的意思,接著才滿臉通紅,跺腳叫道,「樊書俊,你去死!」
然後我轉身跑走。
跑歸跑,不過沒哭就是了。
我一定要再次強調,沒有哭,我沒有哭。
什麼濕濕涼涼又滑過臉上的液體絕對是突然降下的雨水或者不知哪裡有人澆花造成的。
與其說難過,不如說是暴怒──竟然這樣對花樣年華美少女(最好是)說話,樊書俊你很惡劣惡劣惡劣惡劣惡劣惡劣!
什麼叫「我這輩子都不會喜歡妳」,你這輩子到現在也不過十七年,有本事等你七十歲再當面嗆我一次啊可惡。
不過,好像不太有什麼傷心的感覺,生氣跟丟臉的情緒佔據一切──
好吧,我想我其實也沒多喜歡他(我堅持)。
我用力抹著臉,抹去睫毛上的水珠,絕對是下雨,一定是下雨了。哼。

 

01.

抱著超重超高一疊文件走往海外發展部,好幾次差點被走廊上來去匆忙的業務們撞倒。
腳上的廉價地攤牌高跟鞋很明顯已經磨破我的腳跟,腳趾也被難穿的楦頭壓迫得很不舒服,但我還是鼓足幹勁,大步向前──
然後絆倒。
「妳沒事吧?」
「沒事。」我慢慢站起,膝蓋直接著地其實痛得不得了,但還是使勁擠出笑容,向扶起我的人道謝,「謝謝你,真不好意思。」
「呵,又是妳啊。」對方揚起明亮的笑,「這星期是第三次了吧?」
「咦,真的!你是上次在大會議室門口扶住我、還有上上次抓住我讓我沒從樓梯上滾下去的那位──工程部的倪、倪、倪組長!」
倪君猷點點頭,微笑著幫我撿起大疊文件,「真有緣啊,每次遇見妳都剛好碰見妳摔跤。看來妳平衡感不太好。」
「呃,」連續三次都被同個人解救,我也太悲哀。「我的平衡感確實不太好沒錯……」
倪君猷替我抱起沉重文件,「要去哪個部門?」
「海外發展部。」
「知道路嗎?」
「知道。」我承認我常摔跤,但還不至於已經上班好幾天到現在還會迷路啦。
「這些滿重的。要小心抱好。」倪君猷把大疊文件交還給我,微笑著,「小心點。」
「謝謝。」
道謝完,和倪君猷擦肩而過的瞬間,忽然覺得這個人好亮眼──
透過玻璃帷幕射入的陽光落在他高挺的肩上,形成某種淡淡的光芒,將他的側面勾勒得十分好看。
嗯,前兩次不覺得,現在看來倪君猷滿帥氣的。不是那種令人一眼就驚為天人的類型,但投手舉足卻透著一股清朗斯文的氣質,五官端正好看,笑起來眼睛彎彎,給人親切溫柔的好印象。
該怎麼說呢,就是那種會讓人想在美麗的春日裡,跟他一起在柔軟又充滿香氣的草原上吃著可愛三明治、一起野餐的類型。
真是好男人啊。
而且,跟我等等要見到的那個,完全──不、一、樣!

加快腳步我努力維持超重文件的平衡,穿越重重障礙(?),好不容易才走到海外發展部的主管辦公室。
我把文件全堆在左手上死命撐著,然後空出右手按下水平門把開門。
噗啦──
結果文件還是如土石流般就這樣飛了一地。
「……我上次說過以後不許妳再送文件來,妳們部門把我的話當空氣嗎?」
樊書俊冷著臉嘆氣,從座位上起身,走來我面前蹲下,幫我撿起四散的文件。
和倪君猷完全不同,樊書俊是那種既張揚又冷俊的類型,想不吸引人目光都很難,具有八分之一滿族血統的他皮膚白皙,如藝術品般冷而俊美,細長但深亮的眼總是透著一種出塵的冷靜,眉宇間漾著幾分孤傲與絕決。每當我看到他,總是不自覺想著如果在他哪邊的眼睛上加條疤,大概就會是那種擁有絕美容貌冷俊海盜或傾倒眾生的孤冷殺手吧。
而我的少女時代就是被這張臉所騙,可惡。
「你是有說啊,但人手不夠,這些都是急件,我不送誰送?」
「每次只要是妳送來,我就得幫忙撿,這樣以後我乾脆自己去拿算了。」樊書俊把文件堆在桌上,淡淡看了我一眼,順手關上身後的門,「既然來了,就坐一下吧。」
我老實不客氣地在會客沙發坐了下來,順便踢掉有史以來最難穿的高跟鞋。
「──『氣質』、『形象』,這兩個詞妳會寫嗎?」
「有什麼關係,小氣。」我哼了哼。
樊書俊皺眉(這人超愛皺眉,但也確實皺眉時特別好看),雙手抱胸,靠著辦公桌,看著我,「──今天第幾天了?」
我伸出手算了算,「今天星期五,剛好第五天。」
「很不習慣吧?堂堂慶恆泰集團的四千金,竟然屈就在人力行政課當個小助理,是不是覺得從天堂掉進了地獄?」樊書俊勾著嘴角,一臉等著看好戲的表情。
我白了他一眼,「哼,別小看我。」
「我沒小看妳,我只是不想替妳收拾善後。」樊書俊冷哼一聲,「我不懂會長在想什麼──沒事把妳這個不知人間疾苦的溫室花朵丟過來,根本只是想增加我的工作量而已。」
「你以為我想啊?誰知道我奶奶是怎麼了,突然要我來『看看這世界』──你知道嗎?我所有支票本無限卡黑卡全被取消了,只丟給我一張『悠遊卡』而且裡面還沒錢;然後現在住的小套房比我在家的專用鞋櫃還小一半,最好是我願意……」
樊書俊似笑非笑,搖搖頭,「妳在這裡的月薪,恐怕給妳買半隻鞋都不夠吧?喬小姐。」
我算了算,「大概差不多是某一隻鞋子的半截鞋跟或者一片鞋底吧……」
「真是被打敗了。既然『奉命』要過平民生活,拜託妳認真點,別露出馬腳。要是被人家知道妳是會長的寶貝孫女,到時就麻煩了。」
「知道啦。」我從沙發上起身,伸個懶腰,踩著地毯走動了一下,讓可憐的小腳趾們舒展一下,「──奶奶也真是的,直接派我當你主管不就好了?反正海外發展部的經理位置也沒人坐嘛。」
樊書俊毫不猶豫地伸手敲了下我的頭,「妳當我主管?喬世妍,妳比我想像中還厚臉皮。」
「喔唷,就是一直這樣被你敲頭才長不高。」我轉轉頸子,重新穿起地攤牌高跟鞋,感到腳趾幾天下來已被磨出水泡,「我走啦,有沒有什麼文件要送去其他部門的?不帶點東西走出去,感覺很奇怪。」
樊書俊轉身拿起桌上兩份文件,「這兩份要寄去Y&K國際律師事務所,上面已經貼好條子,幫我送給郵務組。」
「遵命。」
我的手已搭上門把,但樊書俊突然叫住我。
「欸。」
「怎麼了?」
「妳今天幾點下班?」
「一樣五點吧,幹嘛?」
「沒什麼,」樊書俊想了想,「本來想說如果妳加班,我就順便載妳回家,不過既然妳準時下班,那就算了。」
「就算你天天送我回去我也不會叫我奶奶給你升職加薪的,哼。」
「……小白痴。快出去,別妨礙我做事。」
「什麼小白痴,欸樊書俊你這樣對待慶恆泰集團的千金小姐沒問題嗎?!」
「自從知道妳被派來之後我就已經做好了隨時離職的心理準備。好了我要做事妳也快去工作,偷懶摸魚我可是會向會長報告的。」
「哼再見。」

走出樊書俊辦公室,我暗自深呼吸了一下,映入眼中的是彷彿戰場般的海外發展部,大約二十多個人的部門,每位業務都像是作戰般以飛快的速度移動著工作著洽談著。
確實,在我開始工作之前,我從來就不知道光是運作起這樣一個小小的部門就需要多少的時間精力和人事成本。
在奶奶決定讓我來『看看這世界』之前,我一直都是那種不問世事的千金小姐,雖然沒有誇張到四處跑趴什麼的(因為奶奶不准),但從來就沒想過「工作」這種東西到底是什麼;而奶奶擁有的「慶恆泰集團」到底是啥鬼,我也從來就不知道。當然,這也可能跟我已經有了很優秀的哥哥們有關──身為家裡的庶出老么,本來就只要會花錢跟混吃等死就好(被毆飛)──反正家裡又不缺繼承人。
好啦,就算真的缺,也不可能輪到我。
老爸的元配,那個俗稱「大媽」的女人才不會同意咧,她八成會說寧可把繼承權送給孤兒也絕不同意讓二房的女兒分到半點。
唉無所謂,反正讓我繼承我也只會搞垮公司而已(一整個不長進)。

arrow
arrow

    春天出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