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出版(@bookspring.tw)分享的貼文 於 2017 年 4月 月 17 3:49上午 PDT 張貼

(原書名:The Other Side of Dark)

 

凱蒂看得見,暗處的另一邊藏著什麼……

● 阿嘉莎獎年度最佳推理小說
● BookPage網站年度最佳小說

● 麻薩諸塞州書獎必讀選書
● 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選書

打從第一頁起,我就對凱蒂和洛深深著迷。我相信所有人都會愛上這本機智又極具魅力的小說。
──卡珊卓拉.克蕾兒,《骸骨之城》系列作者。

 

【內容簡介】

十五歲的凱蒂自從失去雙親後,就擁有看見鬼的能力,並且可以與他們說話。而這也造就了她獨來獨往的性格。

在凱蒂因母親過世而崩潰發瘋之前,洛.沃克就認識她了。洛知道凱蒂現在精神異常,可是她一直才華洋溢。儘管畫風變得既陰暗又血腥,她仍持續在素描本上增添新作。但,洛有所不知的是,那些畫都是真的,或者該說曾經是真的。凱蒂喜歡畫她的見聞──那些已經一命嗚呼的人。有剛剛離開的、辭世已久的、意外身亡的、自刎而死的。她甚至看見一個小男孩,困在一棟一世紀前就慘遭祝融之災的房子裡。

就是這個小男孩讓洛想要好好重新認識凱蒂。凱蒂需要洛助她一臂之力,讓幻覺停下來,洛也想要幫她。就算爸爸不贊同他和白人女孩交往又怎樣?就算大家都認為凱蒂很危險又怎樣?

凱蒂與洛將一同揭開小男孩不為人知的祕密——

一個洛非知道不可的祕密,
一個比所有人預期中更聳動、更震驚的祕密……

 

【名人盛讚】

《幽冥之謎》讓人驚豔不已!
── 荷莉.布萊克,《咒術家族1:白貓》作者

《幽冥之謎》內容淒美,見解深刻,是一本渲染力極強的作品。兩位青少年主角跨越了種族、歷史與愛恨情仇,互相扶持成長。莎拉‧史密斯的文筆和想像力,正如她筆下的那些角色一樣,讀完仍久久繚繞心頭。
──阿拉雅‧唐‧強生,《Moonshine》及《Racing the Dark》作者

《幽冥之謎》情節引人入勝,角色鮮明活潑,內容一氣呵成。莎拉‧史密斯交出了一本精采絕倫的作品,第一頁開始就讓人愛不釋手。讀了捨不得闔眼入眠,讀完故事也會在腦中徘徊不去。這是一本過癮又充滿懸疑的小說!
──威廉‧馬汀,《Back Bay》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作者簡介】莎拉.史密斯 Sarah Smith

四歲起開始就對鬼和說故事充滿興趣。莎拉的姊姊經常在夜裡跟她說日本鬼故事,隔天她就會在校車上講給大家聽。她一聽到鬼屋和普金斯遺產的故事,就知道自己非寫不可。沒人知道普金斯遺產到底是什麼。她希望《幽冥之謎》能幫忙解決謎團。

《幽冥之謎》是她青少年小說的處女作。

莎拉在哈佛大學就讀英語系(她經常窩在圖書館看推理小說),在倫敦就讀戲劇系。她是系列推理小說的暢銷作家,該小說的故事背景設於巴黎和愛德華時代的波士頓。當中兩本曾獲《紐約時報》年度百大好書,一本則獲《泰唔士報》年度好書。

她也寫過一本探討莎士比亞真正身分的小說《追查莎士比亞》(Chasing Shakespeares)。目前她正在撰寫關於鐵達尼號的小說。

 

【譯者簡介】周倩如

台大社會系畢業,曾任科技業、出版界編輯,目前為自由譯者。譯有《瑪歌的守護天使》、《彌達斯寶藏》、「地底王國」系列等。

 

【哪裡買】




 

【延伸閱讀】

 

 

 

【內文試閱】

凱蒂

 

那男的又吊在樓梯間了,這意味著今天的日子不會好過。

我撇開目光,悄悄從他旁邊經過。他只是懸在樓梯扶手的影子,啦啦啦,他不存在,沒什麼好擔心的。

我想著媽媽,轉移注意力。

或許今天她會回來,可能是中午,我獨自在家的時候。菲爾六點才會到家。或許我會產生幻覺,聽見敲門聲,而敲門的人就是她,總算出現的她,她的—

另一部分的我只是不斷說著,我想要見媽,我想要跟她說話,想要抱抱她,想要—

媽媽從來不喜歡我看鬼故事,說來有些諷刺。我在學校看過《猴爪》,內容是關於一個死於意外的小男孩。他的父母許了個願,希望他死而復生,結果在夜深人靜時,聽見一邊拖腳走路、一邊呻吟的不明物在敲門。媽媽也死於意外,有人開車撞了她。我沒辦法看她的衣物或聞她的香水;我讓菲爾全部收起來放好。她有雙我老愛借來穿的紅色夾腳拖鞋,記得菲爾把那雙鞋給我的時候,我放聲尖叫,要他拿開。

等我放學回來,那男的說不定仍吊在扶手上。這一次,他說不定不只是吊在那裡,而是終於緩緩轉過那張發紫的臉,然後開始抓住繩子把自己往上拉—

我寧願看見他,也不想看見媽媽。不,我想見她。不,我不想。我不知道我要什麼。

我應該自我介紹一下,就像參加匿名見鬼大會一樣。嗨,我叫凱蒂,我從來沒有見過鬼。我看見的東西都是假的,根本沒有人在我家的樓梯間上吊自殺。我會知道是因為我問過了。

我看見的全是幻覺。很多人都產生過幻覺,發生在十五歲女孩的身上卻不常見,肯定是遭遇過不好的事情。

我的遭遇是媽媽死了。

就在一年前的今天。

我可以跟菲爾一塊兒打發時間,聊聊一年時間過得真快,不過我們大概不會這麼做,因為真的挺尷尬的。也許我可以待在學校的美術室,讓羅森女士,學校的美術老師,擔心我會畫出什麼東西來。她會對我說:妳很有天分,可是難道妳不想畫點別的東西嗎?

羅森女士最討厭了,總是企圖想要了解我,同情我。她根本對我一無所知。只因為她是媽媽的朋友,以前我畫些毛茸茸的小貓咪或公主裝的時候,她經常稱讚我的作品,所以老想看看我畫了什麼。我不想被人同情。我寧願被學校半數的學生嘲笑,也不想被羅森女士同情。

那麼,要是今天我不想獨自在家,該去哪裡打發放學後的時光呢?

我和媽媽過去常到牙買加湖(Jamaica Pond),在事故發生以前,在那裡只有爸爸沒有鬼以前。好久好久以前。

公園很安全,陽光普照,滿是鞦韆、長椅和碧綠的草地。

沒有人在公園死去。

 

 

放學後,我來到公園,天氣有點起霧,略帶寒意,北邊泛著微光,還有樹木斑駁的剪影做點綴。我用鏈條鎖住腳踏車,盤腿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膝上放著素描本。我往後一靠,讓思緒模糊,雙眼矇矓:空白的紙張、淺灰色的湖、淺灰色的棒球場、黑色的松樹。我想畫一幅黯淡的印象畫,沒有邊,沒有線,讓人覺得淒涼又悲傷,彷彿失去摯愛的畫。一幅解釋媽媽為什麼不在這裡的畫,卻不提她的死。

我睜開雙眼看出去。

我不是一個人。草地那頭有個男孩正在跟一隻狗玩耍,他們看起來又疲憊又濕冷,都想要回家似的。男孩笨拙地把球一丟,然後追過去,彷彿有人告訴他得多跑幾趟才可以進屋。狗閒得發慌,嗅著草地旁的灌木叢,不理球也不理男孩。我把他們畫進畫中,利用他們凸顯寒冷。男孩在手心吹氣,拱起肩膀抵擋濕氣,白色鬥牛犬對著男孩豎起一隻耳朵,悶悶不樂地低聲抱怨,我看不見你,你不是我的主人。

「子彈?子彈!壞狗狗!」

我錯了,那隻狗的主人不是男孩。鬥牛犬拖著僵硬的步伐走向一名拿著狗鏈的女子,高興地抬頭對她汪汪叫,接著他們一起轉身離開,往棒球場走去。男孩目送那隻名叫子彈的狗離去,用力祈求自己也能有一隻。我幾乎可以聽見他的渴望,儘管那隻狗沒什麼理會他。

後來,男孩東張西望,想找點其他事情做。他看見了我,於是步履蹣跚地穿過草地朝我走來,一邊踢著球。

他的年紀比我想像的大,大概十幾歲左右。他走近的同時,我可以看見他的圓臉和厚眼皮。媽媽以前經常跟唐氏症的孩子一起做事。我的心不禁一揪,害怕卻充滿喜悅,他就像媽媽捎來的消息。我對他微笑,他也回以微笑,友善,又有點膽怯,彷彿其他人通常只有為了取笑他才會注意他。

他的穿著很奇怪,衣服胡亂搭在一起,寬鬆的短褲和看起來像是用毯子做成的厚夾克。沒有大衣,沒有手套。他看起來不冷,不過我幾乎可以聽見媽媽在說,對著那孩子的媽媽說:他穿得夠暖嗎?

也許今天我有辦法想起她時,不會突然大哭大叫。

「我叫喬治。」他說。

「你好,喬治。我是凱蒂。」

「妳好!」他露齒笑著說,「凱蒂。」他看了我的素描本一眼,「那是我,喬治。」他蹲下來,手放在膝上,看著畫中的自己。他有近視,瞇起了眼看。

他長得不錯,有點像妖精:精緻卻不太真實。

「你住在這附近嗎,喬治?」

「是的!」喬治是那種中氣十足的孩子。

「你喜歡狗嗎?」

「狗都不跟我玩。」喬治說,「妳喜歡畫畫?」

「嗯,很喜歡。我可以再畫畫你嗎?」

一想到可以討我歡心,他笑得燦爛如陽。他人真好,今天跟喬治這樣善良的人一起度過真不錯。

他坐在對面的長椅上,後方群樹林立。我很快畫出他的外型,捕捉他的臉部比例,然後開始描繪輪廓。太陽從雲層透出來,陽光讓松樹轉成深綠色,並形成許多斑駁陰影。喬治不好畫;當枝葉擺動或光線轉換時,他的臉也跟著改變,或成熟些,或年輕些。雲朵如手指般在太陽前方拖得細長,陽光忽明忽滅;在喬治身後的某個地方,散發出不可思議的光線,本來想要畫些蓊鬱樹景做對比的我,開始畫起一棟房子。

一棟著了火的房子,窗戶格格作響,濃煙瀰漫,屋頂微微傾斜,然後開始坍塌。

住手!我把鉛筆塞進素描本邊緣的鐵環,看著這幅應該獻給媽媽的畫,現在卻成了關於死亡的畫。畫中的喬治大個幾歲,看起來很害怕。他的臉面向我,正漸漸轉過去,回頭看著那棟房子。他準備回到房子裡,他不願意,卻準備這麼做。他就要死了。

我抬起頭,看見喬治忘我地擺著姿勢,在他後方,我看見了那棟房子。

房子就在我畫的位置上,半掩在樹林裡。我以前沒有見過,現在卻出現了。那棟房子有高聳的紅磚煙囪,還有像松樹的尖屋頂,以前可能很美麗,現在卻讓人覺得毛骨悚然,就像我的那些幻覺一樣。搖搖欲墜的破窗宛如死人的嘴。殘磚破瓦散落在周圍的草地上,彷彿房子正一點一滴把自己吐出來。

屋頂缺了一大塊;我透過燃燒中的木材看見了天空。

但是房子沒有完全燒起來,不像我畫中的那樣。

還沒有。

「那是我家。」喬治走到我後方說。

喔,該死。「你住在那裡?」當然了,破爛的衣服,近視眼,我的朋友喬治住在廢棄的房子裡。

所以呢?我幾乎可以聽見媽媽的聲音,妳該怎麼做?

今天我應該把媽媽的話聽進去,做點什麼。

「喬治,你一個人住嗎?誰跟你住在那裡?」

「我和爺爺一起住,我的名字是喬治‧普金斯。我住在普金斯先生在牙買加湖畔的房子裡。」

普金斯先生的房子。某個無家可歸的老人。我成了媽媽的傳話筒似的。家裡有電嗎,喬治?有廁所嗎?你有床嗎?你爺爺是不是習慣在床上抽菸?

因為,喬治,住在那樣的地方,我知道你會怎麼死。我剛剛畫下來了。房子著火的時候,你準備出來,卻又回頭走了進去。

「你的爺爺—普金斯先生—他年紀很大嗎?」

喬治戰戰兢兢地點了點頭。「可是爺爺會永遠照顧我的。」

是啊,他當然會了,直到那場大火。你會回去找他,然後你會死。

「喬治,你願意陪我散散步嗎?」

「喔,好!」

警察局就在幾條街外,我敢說那裡肯定有人有興趣知道關於喬治和爺爺的事。

「可是我得在天黑前回家。」

樹蔭慢慢往棒球場延伸過去,不過我答應喬治他會在天黑前回家,我不是全然在說謊。他會回來的。坐警車回來。

「沒問題,喬治。我去牽我的腳踏車。」

我學老母雞揮手把喬治趕回草地上,然後伸進口袋拿出腳踏車鑰匙,蹲下解鎖。喬治在長椅旁晃來晃去,一邊看著我的腳踏車,好像從來沒有見過一樣。

就在這個時候,這一刻,我明白了。

你以為我立刻就會明白,實則不然。

我從來不畫即將發生在人們身上的事情。

我只畫發生過的凋零和死亡。

手裡仍拿著鑰匙的我,伸手到地上撿起素描本。雖然為時已晚,但我看見了喬治的雙腳,看見了喬治扣緊的皮靴。他的腳邊除了陽光下的枯草,什麼也沒有—

「喬治,你沒有影子。」

「喔,」喬治說,「我忘了。」於是,在他的腳邊,一塊像汙漬的影子開始蔓延,再蔓延。起初沒有形狀,後來與草地上的陰影輪廓化作一氣。

鬼男孩喬治,我最新的幻覺,站在草地中央,燈光忽明忽滅照在他的身上,周圍地面籠罩著大樹形狀的陰影,不斷蔓延,再蔓延。我站起來,慢慢向後退。喬治叫我的名字,伸出雙手。我尖叫,逃跑,把他拋在那裡。

你不喜歡我父親,他大概也不喜歡你。如果你是共和黨人、南方人、銀行家、公司律師、出身富家的白人,我父親就想要你的錢。爸爸是支持蓄奴賠償的重要人士。他常說,美國會有今天,是靠黑奴打下來的,這是白人欠我們的。

他很好辯,跟不少人吵過嘴。他的同事,其他的歷史學家,他的編輯、經紀人、出版商、公關,還有在電視上訪問過他的那些人。「我體內的古非靈魂在為我的同胞哀悼。」他穿著Brooks Brothers高級西裝說。

「你父親是有原則的人。」媽媽說,「不用說,查爾斯固執得像頭牛。洛,總有一天,你會慶幸自己也遺傳到幾分這種特質。」

目前,他最主要的原則,就是我必須贏得沃克獎。

我猜這個獎的用意,是為了尋找下一個金恩博士,下一個歐巴馬,下一個民族之聲。波士頓各地的非裔高中生將撰寫文章,進入決賽的人則把文章帶到非洲人會堂(African Meeting House)或特雷蒙教堂(Tremont Temple)。老婦人會戴上做禮拜的帽子,裝上最潔白的假牙。牧師會大老遠從芝加哥過來。德瓦爾‧派區克(Deval Patrick),首位非裔麻州州長,會負責頒獎。爸爸通常是評審之一,但今年,當爸爸被邀請時,他說,「我就婉拒了,因為我希望我的兒子參加比賽。你打算投稿對吧,洛倫斯?」

嗯哼、嗯哼,我說。還有,爸,我的名字不是洛倫斯。

「要是沃克家的人贏了沃克獎,」爸爸繼續說,「那就太好了。哈、哈。」哈、哈、哈。是的,老爺。

麥爾坎把蓄奴賠償說得頭頭是道。「這代的美國白人之所以佔有經濟優勢,是因為我們的祖先無償替他們的祖先工作了四百年之久。」儘管歐巴馬總統當權的今天,仍有人談論美國欠我們什麼。激進的同胞架設網站,遞上陳情書:他們想要他們的四十畝地和一匹騾,外加利息。黑人保守團體Project 21則完全反其道而行,布克T更說:不,噓,沒有,他們黑人不想要賠償,噓,他們只想進馬鞍俱樂部(Somerset Club)。他們所有人都經常引用蓄奴賠償的重要學者—查爾斯‧藍道‧沃克的話。

也就是我父親。

爸爸這輩子佔盡蓄奴賠償的便宜:助學獎學金上菲利普斯學院,全額獎學金上哈佛大學,任職哈佛青年研究員(Junior Fellow),族繁不及備載,甚至出書,上電視,上全國公共廣播電台。有天他可能當上哈佛系主任。蓄奴賠款對他很有用,他認為應該對我有用。查爾斯‧沃克的孩子何不也吃點甜頭呢?

只是查爾斯‧藍道‧沃克,深諳蓄奴賠償的大人物,我族的古非靈魂,娶了媽媽。

一個白人。

我的膚色較淺,足以曬出雀斑。不會唱歌,不會跳舞,不會打籃球。不戴亮晶晶的項鍊耳環,不穿連帽上衣,不過爸媽也不會讓我這麼打扮就是了。當然,沒人會把我誤認成白人。我被刁難過,被打量過。但是我敢說自己是百分之百的黑人,有膽站在特雷蒙教堂的台上,大肆談論白人欠我們什麼嗎?

我覺得愛因斯坦還比我像個黑人。

但這些都不夠讓我逃脫比賽的命運。

沃克獎像是我欠爸爸的東西。

此外,我還得跟兩個最好的朋友一較高下。

 

 

媽把鞋子踢在門口,甩掉髮上的雨水,外套丟在樓梯的扶手上,公事包擱在牆邊。她看起來在哭,剛跟古蹟保存委員會開完另一場會議回來。「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她對著樓梯上方大喊,「他們對歷史一點兒都不了解嗎?查爾斯,你怎麼能答應他們?」

「普金斯參與過奴隸貿易,蘇珊。」爸爸站在樓梯中間,即使赤腳穿著長襪仍然看起來威風凜凜。「那是妳想保存的歷史,我可不會為那棟房子花半毛錢。」

「查爾斯,你知道重點不是這個。」

「重點永遠都是這個,蘇珊。」他用一貫的口氣說。「等妳讀了我下一本書,就不會想要保存松岸莊園了。」

「我不在乎你的書,查爾斯。」這話在我們家可是異端邪說。媽媽在公事包旁蹲下來,拉開拉鍊,拿出一張捲起來的海報,像劍一般揮舞,然後轉身走進她的辦公室。我和爸爸聽著紙膠帶被一條條撕下來的聲音。前門的窗戶暗了下來。

媽媽想要保存的是一棟叫松岸莊園(Pinebank)的房子,因為這是佛雷德瑞克‧洛‧奧姆斯德(Frederick Law Olmsted)的願望。媽媽常說「奧姆斯德,是美國最偉大的景觀設計師。」口氣就好像回教徒在說「聖人穆罕默德,祈求真主賜他平安。」媽媽在辦公室放了奧姆斯德的簽名照、半身銅像和素描畫。

「還有,你們知道梅尼諾那個虛偽的大嘴巴在做什麼嗎?」她對我們大吼,「他想趁聖誕假期,大家都不在的時候,舉行拆除松岸莊園的聽證會。」

「我會反對留下松岸莊園的,蘇珊。」爸爸大聲說。

「你不可以反對,查爾斯,不可以。」媽媽走回玄關,拿起扶手上的外套,擦乾眼淚上樓,刻意不理會爸爸。

爸爸走進廚房,也不理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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